我脚下这路,尸山堆积,鲜血浇灌,我的每一个脚印,都践踏过无数恶魔。我从地狱来,将光明带给人间。于杀戮之前杀戮,将恐怖奉还恐怖。Ps:傻缺一般的书名,中二一样的封面,依旧无法掩盖精彩的高品质好文(自信脸)Ps:嫌二货作者更新慢,进群喷他啊:721789447六十分钟不遮不掩我叫白鹤,计算机系大一新生,18岁还是个老处男。喜欢的是漂亮妹子,讨厌的是与人交际,喜欢的食物是麻辣口味的泡面,讨厌的食物是卤香口味的泡面。没错,我就是你们口中的吊丝,而且我也没想过改变。本以为会这样浑浑噩噩的过完一生,然而上天却跟我开了一个玩笑。我的人生中莫名其妙的失去了一天,或者说是我,不,也许是全世界的人都失去了一天的记忆。这一天,我称其为——LostDay。
即便重来六十一分钟世,即便再来提亲不遮,玉翘可记着京城内曾不掩关于他的调笑话儿,那可是个只知使着蛮劲,沙场斩将杀敌,不懂怜香惜玉的粗糙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