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在一个小县城中看到一个名叫小武的小偷,也曾在苏州河边见识过一条金发的美人鱼,更是在一个小村子里看过一个汉子在被砍头前学驴叫……写简介无能,这大抵是一个普通青年转变成文艺青年的故事。本书很墨迹~吃胸两人吃一个奶一人吃我叫李锋,代号刺客,曾是特种部队最优秀的狙击手,一次意外的失手,打死了我最亲密的兄弟,我失去了一切,成为一个普通人,可命运让我再一次拿起枪,我加入了外籍兵团,成为一名冷血的雇佣兵,但我誓,终有一天我要回到祖国,重新带上属于我的军衔。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特种兵之血色军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