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亮剑》是我战争生涯的结束,没想到却是开始。为了生存,我去了《太平洋战争》。去了《珍珠港》。去了《中途岛之战》。我还去了《兵临城下》和《硫磺岛》。我甚至还去了……《举起手来》??系统,出错了吧???任你噪水蜜桃c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秦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竟然重生到了古代世界,成为了一位任你知府的儿子,名副其实的二代!什么,这里竟然是武侠世界,不是神雕就是噪水射雕的世界……什么,天赋技能神级偷盗术觉醒……管你什么九指神丐洪七公,什么桃花岛主黄老邪,只要敢出现在我的面前,一个盗术扔过去,什么降龙十八掌,什么碧海潮生曲,统统都是我的……少年陈宗,机缘偶得神秘剑印,自边陲之地而出,持剑纵贯四海、横扫八方,转战大千世界直破云霄,力压无数天骄、冠绝万代,练剑成蜜桃道、一剑通神当代第一修仙世家梅氏家主有个独苗苗,叫做c梅子安,颜好身材好,嘴甜惹人爱,双商高学历高,堪称青年典范——除了他不能修仙这一条。